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温州市康而达实业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设立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试点站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,帮助企业吸引和培养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,按照《关于加快我市博士后事业发展的实施办法》和《温州市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试点站实施细则》规定,经申报、考察、评审认定,报市人民政府同意,在温州市康而达实业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建立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试点站(名单附后),开展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。
希望市级博士后科研工作试点站建立以后,各建站单位要按照国家《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》和《浙江省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》,结合本单位实际,尽快组建管理机构,建立完善工作机制,积极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,认真做好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,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,推进温州“赶超发展、再创辉煌”作出更大贡献。
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13年12月31日